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ㄧ、職缺機關:花蓮縣吉安鄉公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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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職稱:約用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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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名額: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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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吉安鄉清潔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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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工作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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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ㄧ)垃圾車、大貨車及重機械機具維護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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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電腦文書、統計報表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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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及繕打統計報表之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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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對各特種車輛、重機械之零件有基本認知,或從事相關行業經驗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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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持有丙級以上汽車修護具證照尤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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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 品行端正,無不良紀錄。年滿18歲且未收監護或輔助宣告。但未滿20歲者,於訂定勞動契約時,應經法定代理人允許,方能進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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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經本縣地區級醫療院所體格檢查,足以勝任指派工作。(遴選後檢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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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曾服公職無貪污行為或經判刑確定及通緝尚未結案之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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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遴聘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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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ㄧ)採通訊方式,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(簡式)如附件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、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,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:973花蓮縣吉安鄉慶豐村中山路三段953巷13號 (吉安鄉公所清潔隊),以郵戳為憑,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,信封請註明:應徵清潔隊約用人員。
(二)徵選方式:書面審查合格者,擇期通知;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,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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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錄取名單:由本所清潔隊正式函文通知,並公布於本所網站。自函文載明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滿成績合格始予正式雇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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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待遇:月薪約31,17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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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工作期間:錄取通知後試用期3個月,成績合格者始予正式雇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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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報名截止時間:自109年11月6日起至11月 10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