ㄧ、職缺機關:花蓮縣吉安鄉公所
二、職稱:臨時人員
三、名額:1名
四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吉安鄉清潔隊
五、資格條件:
(ㄧ)國民中學畢業以上或具有同等學歷。
(二) 具有木工修繕基本專業,須有實際從事木工及噴漆經驗1年以上尤佳。
(三) 現持有汽車駕照或持有普通大貨車、職業大貨車駕照尤佳。
(四) 品性端正且無不良紀錄
(五) 年滿18歲,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。但未滿20歲者,於訂立勞動契約時,應
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,機關方得進用。
(六)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,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。(遴選後檢附)
(七)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,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。
六、工作內容:
(ㄧ) 協助垃圾、資源回收物品收集清運處理。
(二) 回收家戶廢棄傢俱及木製品等修繕工作。
(三)其他有關環保、衛生事務(含臨時交辦工作)。
(四)須配合機關實施工作輪調、加班或值班。
七、遴聘方式:
採通訊方式,請檢具履歷表件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、相關工作經驗佐
證資料影本,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:973花蓮縣吉安鄉慶豐村
中山路三段953巷13號 (吉安鄉公所清潔隊),以郵戳為憑,證件不
齊或逾期不予受理,信封請註明:應徵垃圾收集-巨大家具修繕臨時人員。
通知面試:書面審查合格者,擇期通知;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,
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
八、面試時間: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。
九、待遇:月薪約27,470元,另每月核給工作獎金。
十、報名截止時間: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 4日中午12點止(以郵戳為憑或親自「委託他人」送達,逾期無效)。
檔案名稱 (格式、大小) | 下載次數 | 更新日期 |
113招聘臨時員公告-日班木工第3次. (.pdf/114.29KB) | 84 | 2024/05/2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