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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清潔隊徵聘約用人員 公告

清潔隊 日期:2020/11/06
  • ㄧ、職缺機關:花蓮縣吉安鄉公所
  • 二、職稱:約用人員
  • 三、名額:1名
  • 四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吉安鄉清潔隊
  • 五、工作內容:
  • (ㄧ)垃圾車、大貨車及重機械機具維護管理。
  • (二) 電腦文書、統計報表操作。
  • (三) 其他有關環保衛生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工作。
  • 六、資格條件:
  • (ㄧ) 高中畢業學歷或以上學歷。
  •  (二)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及繕打統計報表之能力。
  • (三)對各特種車輛、重機械之零件有基本認知,或從事相關行業經驗者。
  • (四)持有丙級以上汽車修護具證照尤佳。
  • (五) 品行端正,無不良紀錄。年滿18歲且未收監護或輔助宣告。但未滿20歲者,於訂定勞動契約時,應經法定代理人允許,方能進用。
  • (六)經本縣地區級醫療院所體格檢查,足以勝任指派工作。(遴選後檢附)
  • (七)曾服公職無貪污行為或經判刑確定及通緝尚未結案之情形。
  • 七、遴聘方式:
    • (ㄧ)採通訊方式,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(簡式)如附件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、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,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:973花蓮縣吉安鄉慶豐村中山路三段953巷13號 (吉安鄉公所清潔隊),以郵戳為憑,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,信封請註明:應徵清潔隊約用人員。

(二)徵選方式:書面審查合格者,擇期通知;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,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

  • (三)錄取名單:由本所清潔隊正式函文通知,並公布於本所網站。自函文載明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滿成績合格始予正式雇用。
  • 八、待遇:月薪約31,175元。
  • 九、工作期間:錄取通知後試用期3個月,成績合格者始予正式雇用。
  • 十、報名截止時間:自109年11月6日起至11月 10日止。

相關檔案

檔案名稱 (格式、大小) 下載次數 更新日期
招聘約用人員  (.doc/42.5KB) 55 2020/11/06
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表〈簡 式〉  (.doc/91.5KB) 37 2020/11/06